我院检察长在下乡走访过程中,接到退役军人阿某某反映:其本人退伍多年,未享受过退伍军人有关优惠政策,曾到多个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并表示要进行上访。我院领导了解情况后,及时将该情况推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第一时间与阿某某联系,了解其本人诉求后,承办检察官前往退役军人阿某某户籍所在地乡政府了解情况,调取阿某某的退役人事档案,但该乡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找到其退役人事档案。检察官便走访当初跟阿某某同批入伍的三名退役军人谈话并制作笔录,确认其系退役军人身份后,检察官再次到所在乡政府,对档案室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发现阿某某等16人的退役人事档案。
针对乡政府档案管理不善,造成其部分退役人事档案丢失,至今未能享受优待政策的问题,我院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2个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辖区内退役军人享受优待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县退役事务局立即上报阿某某相关材料,及时解决阿某某诉求。并对全县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排查,依法保护全县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牵头排查辖区乡镇是否存在类似情况,以点带面,带动整体排查,经排查发现1名退役军人未依法享受优待政策,及时进行上报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走访入户宣传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力度,确保辖区内退役军人享受优待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不让军人既流汗也流泪。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且末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尊崇军人,拥军爱军,共同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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