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它不仅仅是一个物质性的建筑,更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思想。且末县县域历史遗址4座烽火台,历经沧桑、传承至今,见证了且末600多年历史变迁,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历史文化资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筑牢长城保护法治屏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办理一批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通知》的工作要求,2024年2月28日,且末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组到县域内长城遗址,对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现场勘察发现,辖区内长城遗址保护措施不够全、保护力度不够大、存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且末县检察院将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强长城保护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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