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且末县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平安且末建设,4月26日下午,且末县检察院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罗建一行召开座谈交流会,传达“八号检察建议”,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
且末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好伟首先围绕“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深入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全文,学习了最高检公布的多起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指导案例,建议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和相关企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预防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发生,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罗建表示: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提高企业安全自查意识,及时掌握风险隐患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同时,还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联动,积极探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确保危险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案件证据提取完整,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在安全生产领域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我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下一步,且末县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强化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相关企业、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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