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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检察官进校园 预防欺凌不缺位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这是最近热映的《第二十条》中,老师描述校园欺凌的台词。校园欺凌,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因为一时冲动或兄弟义气,欺凌殴打他人,不仅对被欺凌者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等刑事犯罪。

新学期如期而至,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欺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且末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到各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开启新学期的“开学第一课”。
本次普法宣讲活动围绕“杜绝欺凌 青春自护”这一主题开展,宣讲中,检察干警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事例,以案释法,通过现场问答等形式,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辨别校园欺凌”、“发生校园欺凌怎么办”、“如何避免成为校园欺凌者”四个方面进行了一场互动式教学,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实施校园欺凌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在现场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参加,宣讲中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我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王蒙萌
审核:陈好伟
校对:李宗儒